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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誠人壽 團體保險
保戶服務
1. 要保單位資料變更
變更要保單位基本資料或印鑑變更、增減險種及新增關係企業時,請填寫「團體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並檢附所需文件,中途如有新增險種須加填「團體保險契約審閱確認聲明書」,交至所屬服務代表送交或郵寄至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2. 被保險人資料變更
變更被保險人基本資料或辦理被保險人加退保時請填寫「團體保險被保險人名冊暨加/退保申請書」、「團體保險健康聲明書」被保險人須簽名並加蓋要保人及負責人章交至所屬服務代表送交或郵寄至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外籍人士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 報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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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之認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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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收件當日午夜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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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戳日期午夜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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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日期午夜12時
三者最早時點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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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傳真時間為保險生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