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新保單首期保險費扣款時間以公司實際作業為準。
續期:
- 台幣保單:固定於7日、15日、22日及月底
- 外幣保單:固定於7日、17日、27日
扣款日如遇假日則順延一個工作日,請於轉帳扣繳日期前一營業日將款項存足,以維護您的保單權益。
為防止您的保費遭他人挪用,繳納保費之款項(註)請務必注意:
所有為本公司從事銷售及服務之理專或業務人員均不經手您的現金或代為轉帳/匯款,繳交保險費請使用金融機構轉帳、信用卡扣款或可利用全台的便利商店繳交您的保險費。
切勿將保險單、存摺、印章及密碼等個人重要文件交由服務人員或其他任何人保管。
註:款項包含但不限於首期保費、續期保費、清償貸款本金或利息、清償墊繳保費或繳交投資型保費
提供銀行/郵局轉帳、信用卡扣繳及便利商店代收及等不同繳費管道多樣化的繳費管道,可依照個人需求選擇合適的方式繳納,讓您輕鬆完成!
透過金融機構帳戶繳交保險費,當您的保費經銀行(郵局)轉帳成功並完成保費入帳者,當期保費可享1%保費優惠。(投資型商品、年金型商品、網路投保商品不適用本保費優惠)
由保單服務人員協助
郵寄辦理
請至表單下載專區下載「轉帳授權申請暨約定書」或致電客戶服務專線0809-0809-68索取並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台中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授權人資格:
因合作金融機構需要時間核對印鑑,請於應繳日前提出申請。
數位帳戶是否可申請授權代扣,依各家銀行規定。唯數位帳戶係線上開戶作業,若銀行開放申請,請您務必至開戶銀行臨櫃辦理留存簽章樣式,始可辦理授權代扣保費。
自動轉帳金融機構查詢
首期:新保單首期保險費扣款時間以公司實際作業為準。
續期:
扣款日如遇假日則順延一個工作日,請於轉帳扣繳日期前一營業日將款項存足,以維護您的保單權益。
僅限台幣保單可使用信用卡扣繳保費;本公司接受以國內發卡機構發行之威士卡(VISA卡)、萬士達卡(MASTER卡)、吉士美卡(JCB卡)、美國運通卡(AE卡)等信用卡扣繳保險費。
由保單服務人員協助
郵寄辦理
請至表單下載專區下載「轉帳授權申請暨約定書」或致電客戶服務專線0809-0809-68索取並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台中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授權人資格:
請於應繳日前提出申請。
| 保單應繳費日 | 第一次扣款時間 | 第二次以後扣款時間 |
|---|---|---|
| 1日~月底 | 每張保單應繳費日 | 第二次扣款日:第一次扣款日+2工作日 第三次扣款日:第二次扣款日+2工作日 第四次以後扣款日依上述類推,持續扣款至保單自動墊繳或停效 |
提醒:
於當期保費應繳日起30日內,您可持「續期繳費通知單」,以繳費管道之任一方式繳費,並給予當期保費1%之優惠(投資型商品、年金商品、網路投保商品及集體彙繳件不適用;以支票繳付續期保險費者不適用)。
繳費管道
請依「自行繳費通知單」上所列示之轉帳帳號及本期應繳保費進行轉帳繳費。使用跨行ATM繳款,本公司負擔跨行手續費,抵繳下期保險費。
若未收到保險費通知單,欲以ATM轉帳繳費時,可查詢保單專屬ATM繳款帳號(限續期保費)進行ATM轉帳繳費
每張保單保費金額當日一次繳足,以便入帳。
本繳款方式之保險費應繳金額限10萬元以下。
請依「自行繳費通知單」上所列示之匯款帳號及本期應繳保費,至各銀行臨櫃存/匯款繳費,保戶須自行負擔存/匯款手續費(依各銀行約定)。
若未收到保險費通知單,欲以匯款繳費時,請依下列方式進行繳費:
台幣保單
外幣保單
※說明,使用匯款方式繳費,請匯入本公司之外匯指定銀行本公司外幣指定銀行外匯存款帳戶
若為5萬元以下之保費,您可以持「續期繳費通知單」,就近到便利商店(OK、全家、萊爾富、7-11)以現金繳費。
注意事項:使用便利商店繳費請於應繳日起55天內繳交保費,如逾期請改用郵政劃撥方式繳交。
以智慧型手機登入「保戶e點通」後,持行動繳款條碼就近到「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便利商店」、「OK超商」以現金繳費(詳細使用說明請點此閱讀),將給予當期保費1%之優惠(投資型商品、年金商品、網路投保商品及集體彙繳件不適用)。
每筆繳款單之繳款金額限新台幣五萬元(含)以內。
注意事項
登入保戶e點通查詢保費交款紀錄。
保單墊繳指由保單已累積之價值準備金墊繳逾期保險費,如果您的保單已經累積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在您因故遲延繳交續次保險費時,此服務可以讓您的保單效力延續至保單價值準備金不足墊繳時才停效,只要您在保單停效前回繳補足墊款及其利息,您的保單權益與保障都會繼續有效。
請在您購買保險填寫要保書時,勾選「同意」保險費自動墊繳即可。
墊繳保險費的利息是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算,按當時本公司核定的利率計算。
要保人亦可於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申請保險費自動墊繳。
若要停止墊繳,只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辦理即可,本公司自下期應繳日起不再繼續墊繳保險費。
保單停效指保單超過寬限期間仍未繳交保費,保單將停止效力,如保單停效超過兩年,將使您的保單失效;保險費到期而未交付時,我們會以「催告函」提醒要保人儘速交付保險費,以維護您保單的保障。
若收到催告函,您只要於寬限期間內補繳保費,即可避免保單停效。
若您的保費是採年繳或半年繳,寬限期間為從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若為月繳或季繳者,寬限期間則為保費應繳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內。
超過寬限期間而仍未繳付保費,保單將進入停效。
保單進入停效後,要保人可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
配合保險法第一百十六條修正,自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日(含)起,上述對要保人之催告,本公司另通知被保險人以維護保單的保障。對被保險人之通知,依最後留存於本公司之聯絡資料,以書面、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約定方式擇一發出通知者,視為已完成。
配合財政部實施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可免檢附保險費繳費證明的便民措施,以及響應環保愛地球活動,本公司自102年不主動寄發年度「保險費繳納證明」,但仍可利用下列管道進行補發,且亦可以保險費送金單正聯做為申報所得稅之抵扣證明。
自102年度起,保險費於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繳交且入帳者,即可認列為當年度「保險費繳納證明」之保險費。
線上申請:請登入保戶e點通,於「保單服務記錄專區 > 收據證明補發」進行申請,我們將於三個工作日內,郵寄至您的保單收費地址。若您尚未享有保戶e點通,請點此申請。
電話申請:請撥打客戶服務專線0809-0809-68,由客服人員為您服務。
臨櫃申請:請先撥打02-8786-9955分機1201~1203申請,再至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8樓〉領取。
電話申請:請撥打客戶服務專線0809-0809-68,由客服人員為您服務。
臨櫃申請:請先撥打02-8786-9955分機1201~1203申請,再至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8樓〉領取。
選擇自行繳費保件,以劃撥、ATM 轉帳、便利商店等方式繳費,將給予當期保費1%之優惠(投資型商品、年金商品、網路投保商品及集體彙繳件不適用;以支票繳付續期保險費者不適用)。若商品另有約定者依該商品之約定辦理。
保戶經銀行(郵局)轉帳成功並完成保費入帳者,當期保費可享1%保費優惠。(投資型商品、年金型商品、網路投保商品不適用本保費優惠)。若商品另有約定者依該商品之約定辦理。
台幣保單:您可選擇使用信用卡、銀行自動轉帳、自行繳費(如郵政劃撥、便利商店、ATM轉帳)等方式繳交續期保險費。
外幣保單:您可選擇使用銀行自動轉帳、自行匯款等方式繳交續期保險費。
※說明,自行繳費請於匯款單註明繳交保費之「保單號碼」及「要保人姓名」,並請記得索取繳款證明正本提供予銷售人員或自行上傳繳款憑證。
限保單之要保人、被保險人、指定受益人或要保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祖父母。
授權書上的帳號及簽名因填寫有誤而塗改時,請要保人及授權人於塗改處簽章。
可以,僅限台幣保單可使用信用卡扣繳保費;本公司接受以國內發卡機構發行之威士卡(VISA卡)、萬士達卡(MASTER卡)、吉士美卡(JCB卡)、美國運通卡(AE卡)等信用卡扣繳保險費。
ATM轉帳繳納保險費的步驟如下:
Step1:插入金融卡 ,選取「轉帳」功能
Step2:輸入銀行代碼(請依照自行繳費通知單輸入所屬銀行代碼)
Step3:鍵入帳戶資料(請依照自行繳費通知單輸入所屬轉帳帳號)
Step4:輸入保單保險費金額
Step5:取出交易明細表,並妥善保存
ATM轉帳繳納保險費,係指您可以透過自動櫃員機,利用金融卡進行轉帳繳付保險費。
您可利用保誠人壽客服專線0809-0809-68由專人為您申請補發,或您可以利用「保戶e點通」申請補發。
基本上送金單可做為報稅證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