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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建構永續金融生態系

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期能透過金融機制,引導企業及投資人重視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下稱ESG)議題,促成投資及產業追求永續發展之良性循環,藉由公私協力合作達成我國減碳及永續發展目標。

金管會前擬具「綠色金融行動方案1.0」於2017年11月6日奉行政院核定,推動內容包括授信、投資、資本市場籌資、人才培育、促進綠色金融商品或服務深化發展、資訊揭露、推廣綠色永續理念等7個面向,計 25 項措施。過去2年多來,在金管會與相關部會協力合作推動下,業已達成相關成效,包括協助綠能業者取得營業發展所需資金、發展綠色債券市場及培育綠色金融人才等。

金管會表示,永續發展係當前全球及我國重視的核心價值,而金融機構集結社會大眾資金加以管理及投資運用,例如從事授信及投資,不僅掌握之資產規模龐大、並扮演分配社會資源之角色,係引導整體社會重視永續發展的關鍵力量。因此,國際間均運用金融市場之力量推動永續發展,從早期著重綠色或環境面之綠色金融,擴展至涵蓋ESG面向之永續金融,已係國際上金融發展政策之核心。

為發揮我國金融體系在促進整體社會追求永續發展之角色及功能,金管會參酌國際作法、相關部會、專家學者及非營利團體所提建議,以及業者推動經驗,檢討綠色金融行動方案1.0有待精進之處,提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規劃短期及中期推動重點,將以每年進行滾動式修正方式,建立可促進綠色及永續金融市場有效運作之架構及基礎,包括提升ESG資訊揭露質量及透明度,建立綠色及永續發展產業之定義或分類標準,以引導金融機構逐步從對綠能產業之投融資,擴及至對綠色及永續發展之支援,並培養金融機構因應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設定短期及中期目標,並以3大核心策略、8大推動面向,合計38項具體措施(其中17項為持續辦理方案1.0措施,方案2.0新增21項措施)推動,主要內容如下:

一、目標:

1. 短期:建立促進綠色及永續金融市場有效運作之架構及基礎,提升資訊透明度,以引導資金支援綠色及永續發展產業。

2. 中期:引導金融市場因應氣候變遷之潛在風險與掌握商機,強化我國金融業及金融市場之競爭力,進而透過金融機制引導企業及投資人重視ESG議題,促成投資及產業追求綠色及永續發展之良性循環。

二、核心策略:

1. 有效資訊揭露促進適當的企業決策。

2. 驅動金融業因應氣候變遷之風險並掌握商機。

3. 運用市場機制引導經濟邁向永續發展。

三、推動面向:

1. 授信面向:持續透過獎勵機制及配套措施等方式鼓勵金融機構對綠能產業及永續發展領域辦理授信,並研議與國際接軌之相關措施,計有8項具體措施。

2. 投資面向:研議修正相關規範以推動落實責任投資,並鼓勵金融業及政府相關單位辦理永續發展領域之投資,計有5項具體措施。

3. 資本市場籌資面向:持續推動綠色債券之發行與投資,並研議發展可持續發展債券,以多元化我國資本市場商品及籌資管道,計有2項具體措施。

4. 人才培育面向:擴展培育我國綠色及永續金融人才,期以建構國內發展永續金融之能力,計有1項具體措施。

5. 促進發展綠色金融商品或服務深化發展之面向:持續鼓勵金融機構發展及創新綠色金融商品或服務,以滿足企業及投資人追求減碳轉型及永續發展下之金融需求,計有7項具體措施。

6. 資訊揭露面向:透過修正相關規範及建置整合查詢平台等方式, 提升企業揭露ESG資訊之品質、一致性及透明度,以提供金融市場參與者具可比較、可靠且完整的資訊,計有5項具體措施。

7. 審慎監理面向:本方案新增此面向旨在驅動金融業審視自身因應氣候變遷之風險與能力,進而規劃培養韌性及掌握商機,計有2項具體措施。

8. 國際鏈結及誘因機制面向:參酌國際作法,研究永續金融涵蓋範圍,並透過辦理評鑑、公開表揚及鼓勵措施等誘因機制及教育宣導方式,鼓勵金融業、企業及投資人追求永續發展,並持續參與國際交流、接軌國際趨勢,以提升我國之國際能見度,計有8項具體措施。

四、執行方式:綠色金融及永續金融之推動涉及之層面與專業領域甚廣,金管會除將透過跨部會共同協力執行外,並將公私協力,結合金融相關公會、周邊單位及業者之力量共同推動,詳附件公私協力推動分類表。

金管會表示,將在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1.0之基礎下,積極接軌國際,建構更為完善之綠色及永續金融體系及指引,以發揮金融市場之力量,持續引導及支持實體產業發展並兼顧低碳轉型,驅動一個正向循環的永續金融生態圈,創造金融、實體產業與社會環境三贏的局面。

「綠色金融行動2.0」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