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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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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項目
- 基本資料變更
- 契約內容變更
- 投資型保單變更
- 地址/電話/E-mail/手機號碼變更
- 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變更
- 印鑑/簽名樣式變更
- 職業內容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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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電話/E-mail/手機號碼變更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相關地址均不得變更為郵政信箱。
(二)同一要保人所有保單之戶籍地址同意併同更新將一併變更。
(三)除線上辦理外,本公司於收到申請文件後會立即受理,若保戶於本公司留有手機號碼者,受理後將會發送手機簡訊通知保戶。
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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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
三、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申請變更姓名者,請於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第五頁簽名欄位簽上新/舊姓名。
(二) 申請公司型態變更者,限要保人為法人,且需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相關文件。
(三) 變更受益人基本資料請檢附受益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更正出生年月日或身分證字號,如投保年齡或性別有異動時,保險費會有所調整,並將追溯至起保日計算補、退保險費。
印鑑/簽名樣式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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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身分證明文件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身分證明文件
三、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如原印鑑遺失,則需填寫印鑑遺失聲明書或於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勾選印鑑遺失聲明作廢,並附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若要保人為法人團體機構者,請附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負責人(指要保書內小章代表人)身分證影本。
職業內容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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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職業的不同可能影響您日後申請理賠的結果,若您的職業內容有變動時,為保障您自身的權益,請您務必辦理變更。
(二)部分職業內容變更可能需要增加保費或減少保費。
電子通知單申請/取消
一、點選連結快速登入保戶e點通,直接透過線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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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申請或取消變更完成後,同一要保人之所有保單皆同意使用或取消保戶e通知。
(二)申請保戶e通知後,將以最新有效保單E-mail寄發,如欲辦理變更者,請填寫E-mail變更。
(三)為更迅速提供各項通知訊息,並多元化提供服務管道,將特定通知單以電子郵件傳遞方式取代傳統書面郵寄。
(四)申請使用保戶e通知請提供E-mail Address。
(五)適用表單請詳本公司官網。
- 要保人變更
- 變更受益人暨給付方式
- 繳別變更
- 收費管道變更
- 自動墊繳選擇權變更
- 紅利/增值回饋分享金選擇權暨現金給付之付款方式變更
- 結清紅利/回饋金
- 保單恢復效力(復效)
- 主約保額異動
- 附約保障異動
- 減額繳清保險
- 展期定期保險
- 保單補發
- 保單解約
- 要保人變更
- 變更受益人暨給付方式
- 繳別變更
- 收費管道變更
- 自動墊繳選擇權變更
- 紅利/增值回饋分享金選擇權暨現金給付之付款方式變更
- 結清紅利/回饋金
- 保單恢復效力(復效)
- 主約保額異動
- 附約保障異動
- 減額繳清保險
- 展期定期保險
- 保單補發
- 保單解約
要保人變更
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新舊要保人身分證影本,若要保人為法人團體機構者,除需附新舊負責人之身分證影本、新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外,另需檢附被保險人勞工保險卡影本或就業保險卡正反面影本或扣繳憑單影本(公司更名者則可免附)。
三、新要保人為個人需檢附「個人保戶資訊補充文件」,新要保人為法人則需檢附「公司保戶資訊補充文件」及「法人客戶身分辨識聲明書」。
四、投資型保單之新要保人不得為美國人,需檢附『投資取向分析問卷』。。
五、外幣非投資型保單之新要保人需檢附「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匯率風險說明書」。
六、外幣投資型保單之新要保人需檢附「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人身保險匯率風險說明書」。
七、若原要保人死亡,則不需要原要保人之印鑑,但需檢附:
- 原要保人死亡證明或除戶證明。
- 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需包含所有法定繼承人(「全戶戶籍謄本手抄本」或「含非現住戶全戶戶籍謄本」)。
- 授權同意書:原要保人死亡,經全體法定繼承人同意得推派1人承繼為新要保人,惟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需具有保險利益。
若要保人未親自臨櫃申請者,另需檢附新舊要保人及受託人之身分證影本(受託人應持身分證正本,驗畢留存影本資料備查後當場歸還)。
郵寄辦理者,需檢附新舊要保人身分證影本;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新舊要保人身分證影本,若要保人為法人團體機構者,除需附新舊負責人之身分證影本、新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外,另需檢附被保險人勞工保險卡影本或就業保險卡正反面影本或扣繳憑單影本(公司更名者則可免附)。
三.新要保人為個人需檢附「個人保戶資訊補充文件」,新要保人為法人則需檢附「公司保戶資訊補充文件」及「法人客戶身分辨識聲明書」。
四.投資型保單之新要保人不得為美國人,需檢附『投資取向分析問卷』。。
五.外幣非投資型保單之新要保人需檢附「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匯率風險說明書」。
六外幣投資型保單之新要保人需檢附「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人身保險匯率風險說明書」。
七、若原要保人死亡,則不需要原要保人之印鑑,但需檢附:
- 原要保人死亡證明或除戶證明。
- 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需包含所有法定繼承人(「全戶戶籍謄本手抄本」或「含非現住戶全戶戶籍謄本」)。
- 授權同意書:原要保人死亡,經全體法定繼承人同意得推派1人承繼為新要保人,惟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需具有保險利益。
八、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要保人變更為保單所有權利義務之移轉,須由原要保人親自提出申請並經被保險人同意;且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依保險法第16條)
(二)變更要保人,須取得被保險人同意並簽名(章),新/舊要保人亦須同時簽名(章),並須檢附新/舊要保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申請變更要保人時,將一併將原要保人於保單中附加之豁免保險費附加契約刪除。
(四)新要保人需一併變更地址、 電話、E-mail更新聯絡資訊。
(五)保單如有滿期/還本給付且未指定滿期/還本受益人者,申請變更要保人時,滿期/還本受益人將同時變更為新要保人,原要保人喪失其滿期/還本權利,滿期/還本受益人如欲變更為他人,須同時提出變更申請。
(六)倘保單原收費管道為信用卡扣款/金融機構轉帳者,如新要保人有以信用卡扣款/金融機構轉帳之需要時,請新要保人重新申請。
(七)因辦理要保人變更事涉財產權益之移轉,本公司提醒您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向國稅局辦理申報,以確保您自身權益。
變更受益人暨給付方式
一、點選連結快速登入保戶e點通,直接透過線上變更生存金之匯款帳號
撥打客服專線0809-0809-68,即有專人為您電話線上完成生存金之匯款帳號變更。
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新受益人身分證明文件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新受益人身分證明文件
三、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需由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共同提出申請。
(二)指定的受益人需與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關係者為原則。
(三)生存/滿期金受益人不得指定為法定繼承人,變更生存/滿期/祝壽保險金受益人時,須檢附其受益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以主契約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身故/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者,其受益順序及應得保險金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五)受益人有二位以上者,請註明採順位或均分或百分比方式。
(六)變更身故/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者,請填寫新受益人之聯絡地址及電話,如未填寫,則以要保人最後所留之聯絡方式,作為日後身故/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之通知依據。
變更受益人為個人需填寫身分證字號;變更受益人為法人,需填寫統一編號或註冊設立日期,並檢附「法人客戶身分辨識聲明書」。
(七)新受益人為公司/法人者,需檢附『法人客戶身分辨識聲明書』。
繳別變更
點選連結快速登入保戶e點通,直接透過線上辦理繳別(限不須補繳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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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如果是短繳別變成長繳別,投資型商品自下一應繳日生效;傳統型商品自受理日起生效。
收費管道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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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自動墊繳選擇權變更
點選連結快速登入保戶e點通,直接透過線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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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自動墊繳係合併同一保單中主/附約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同時墊繳保單中主契約以及保險費墊繳當時有效之所有附加契約之應繳保險費。
(二)若主契約未自動墊繳保險費者,附加於此契約之各附約亦不自動墊繳。
紅利/增值回饋分享金選擇權暨現金給付之付款方式變更
點選連結快速登入保戶e點通,直接透過線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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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紅利選擇權項目依條款約定辦理。
(二)繳費期滿後紅利選擇權不得變更為抵繳保費。
結清紅利/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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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分紅保單及利率變動型保單結清累計紅利限以匯款方式給付。
保單恢復效力(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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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健康聲明書(停效逾6個月)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健康聲明書(停效逾6個月)
三、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停效日起兩年(含)內,且不得晚於保險期間屆滿日,可隨時申請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請復效自最後一次停效日起6個月內請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提出申請即可;逾6個月以後申請復效除上述申請書文件外,應另行檢附「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與「體檢報告書」,而體檢費由保戶自費。
(二)辦理體檢時需依其年齡及保額作必要體檢,必要體檢項目可向您的服務人員或撥打客戶服務專線諮詢。另投保時為免體檢,其體檢保額小於500萬(含)且35歲(復效年齡)以下者,仍需按一般體檢項目進行體檢。終身醫療及終身防癌險需作一般體檢、顯微鏡尿液分析及血液檢驗三項體檢。
(三)投資型保單復效時需補繳之保險費依各險種之規範辦理。
(四)投資型保單未繳足首年度保費時,需補足停效期間所有保費。
(五)投資型保單申請復效時,需一併清償停效前應繳未繳之保險成本、保單管理費及不足扣抵之保單借款本息。
主約保額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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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申請主約保額增加,須填寫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若有核保必要時,請辦理體檢。如果同時增加保費,其體檢費用可由本公司負擔。
(二)同時申請主契約保險費異動者,需於下一應繳日前30天提出申請。
(三)縮小後之保額不可低於該險種最低承保限額
(四)若該保單有保險單借款,借款金額超過減少後保額之最高可借金額時,應退金額需先償還保險單借款利息及超借本金後再給付。
(五)投資型商品保額異動之生效日為保險成本扣除日之相當日。
附約保障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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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健康聲明書(加保時)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健康聲明書(加保時)
三、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申請附加契約,需符合本公司同意該主契約險種可附加之附約。附約保額提高,請提供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如有核保必要時,請辦理體檢。
(二)申請附加契約需另行檢附「個人健康險及傷害險之費率可能調整告知書」(依各附約規定)。
(三)申請附加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附約需另行檢附「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
(四)已停售商品不受理加保申請
(五)附約保障年期不得大於主約保障年期。
減額繳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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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當您在繳交保費產生困難時,可辦理減額繳清保險,仍能維持保單,提供保障。
(二)當您的保單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即可提出申請。
(三)若您曾辦理保單借款、有欠繳或墊繳保費情形時,我們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本息後之淨額辦理。
(四)申請辦理繳清保險時,紅利選擇權將主動依條款約定辦理。
展期定期保險
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當您在繳交保費產生困難時,可辦理減額繳清保險,仍能維持保單,提供保障。
(二)當您的保單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即可提出申請。
(三)若您曾辦理保單借款、有欠繳或墊繳保費情形時,我們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本息後之淨額辦理。
(四)申請辦理展期定期保險時,紅利選擇權將主動依條款約定辦理。
保單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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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打客服專線0809-0809-68,即有專人為您電話線上完成電子保單之補發。
撥打客服專線0809-0809-68,即有專人為您準備「個人專屬申請書」,您只須於收到文件後,確認簽名及相關內容寄回保誠後,即可完成申請。
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工本費收據
一、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二、工本費收據
三、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台幣計價保單:工本費每份NTD$100元劃撥單收據(劃撥帳號:01020591、戶名: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並請於劃撥單註明保單號碼及劃撥用途)。
(二)、外幣計價保單暫不收取工本費
(三)、天災致保單毀損免收工本費
保單解約
撥打客服專線0809-0809-68,即有專人為您準備「個人專屬申請書」,您只須於收到文件後,確認簽名及相關內容寄回保誠後,即可完成申請。
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一、保險契約終止申請書
二、身分證(影)本
三、保險單
一、保險契約終止申請書
二、身分證(影)本
三、保險單
四、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主約辦理解約後,該保單之附約依各附約條款約定辦理。
(二)辦理解約時,若有保單借款本息、自動墊繳本息或各項保費欠款,將自解約金中扣除後給付。
(三)限以匯款方式給付。
- 投資標的轉換
- 保費配置比例變更
- 部份提領
- 投資適性分析變更
- 定期超額保費變更
- 不定期超額保費變更
- 保費異動
- 每月費用扣除順序變更
- 投資標的轉換
- 保費配置比例變更
- 部份提領
- 投資適性分析變更
- 定期超額保費變更
- 不定期超額保費變更
- 保費異動
- 每月費用扣除順序變更
投資標的轉換
一、點選連結快速登入保戶e點通,直接透過線上辦理
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暨投資內容異動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暨投資內容異動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轉入之各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需為5的倍數(需為整數),且所有選擇投資標的配置比例之總和需為100%,最多不得超過10支。
(二)凡涉及投資標的交易之作業項目變更(例如:部分提領、投資標的轉換),若於前一筆投資標的交易作業項目尚未完成前,須待前一筆投資標的交易作業項目完成後,方得執行下一筆投資標的交易作業。
保費配置比例變更
一、點選連結快速登入保戶e點通,直接透過線上辦理
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暨投資內容異動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暨投資內容異動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各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需為5的倍數(需為整數),且所有選擇投資標的配置比例之總和需為100%,最多不得超過10支。
部份提領
一、點選連結快速登入保戶e點通,直接透過線上辦理
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一、保險契約內容暨投資內容異動申請書
二、身分證(影)本
一、保險契約內容暨投資內容異動申請書
二、身分證(影)本
三、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喜悅/悠遊/築夢人生保單辦理提領目標保險費帳戶價值,將喪失不停效保證;辦理部分提領將可能蒙受損失。
(二)凡涉及投資標的交易之作業項目變更(例如:部分提領、投資標的轉換),若於前一筆投資標的交易作業項目尚未完成前,須待前一筆投資標的交易作業項目完成後,方得執行下一筆投資標的交易作業。
(三)限以匯款方式給付。
投資適性分析變更
一、點選連結快速登入保戶e點通,直接透過線上辦理
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投資風險屬性確認書及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風險預告書(保服使用)或
投資風險屬性評估問卷及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風險預告(保服使用)
一、投資風險屬性確認書及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風險預告書(保服使用)或
投資風險屬性評估問卷及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風險預告(保服使用)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自112/04/21起重新評估的風險屬性評估結果將適用一年,一年內有效且不得重新評估。
(二)建議請先至線上問卷平台完成評估,再將平台寄發的評估結果填寫至投資風險屬性確認書及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風險預告書(保服使用)後,寄回本公司完成投資風險屬性異動。
(三)若不克使用線上問卷平台進行風險屬性評估時,請填寫投資風險屬性評估問卷及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風險預告(保服使用)後,寄回本公司完成投資風險屬性異動。
定期超額保費變更
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保險契約內容暨投資內容異動申請書
一、保險契約內容暨投資內容異動申請書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繳足首年度保費後即可申請定期超額保險費。
二、應注意事項:
(一)提供部分險種辦理,且定期超額保險費之每期最低保費、保費費用、每年累計最高上限各險種不同,在您申請前,請先詢問客戶服務專線0809-0809-68。
(二)需辦理銀行轉帳扣款。可選擇與主契約繳別相同或採逐月扣款。超額保險費之扣款方式同主契約時,當主契約
辦理繳別變更,且無同時變更定期期別時,將視同同意一併變更定期超額保險費之期別;超額保險費採逐月扣款時,係以每月相當日辦理(無相當日則為該月份最後一日)。
(三)本公司定期超額扣款作業,應扣款日於1~15號者,於當月15日(遇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轉扣款;應扣款日於16~31號者,於當月月底(遇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轉扣款,
但轉扣失敗之定期超額保險費將不會累計下期一併扣除。
(四)投資標的投資配置比例同主契約約定。
(五)如帳戶餘額不足轉扣同一保單之保費,但夠扣定期超額保險費時,將先轉扣定期超額保險費。(註:優渥人生變額萬能壽險如遇帳戶領額不足轉扣同一保單之保費,但夠扣定期超額保險費時,亦不轉扣定期超額保險費)
(六)下列情況,將主動終止定期超額保險費扣款:
1. 辦理保費降低、繳別變更且每期定期超額保險費低於最低限額。
2. 變更收費管道為非銀行轉帳時。
3. 保單進入保費緩繳期或停效時。
4. 保戶提出終止定期超額保險費申請。
5. 連續四次轉扣定期超額保險費失敗。
6. 辦理繳別變更或保費異動後,超額保險費超過每年累計最高上限時。
(七) 定期超額保險費之生效日(非投資標的評價日)為實際收受超額保險費日;實際收受超額保
險費日指本公司實際收到超額保險費並確認收款明細之日。
(八) 定期超額保險費需依各保單條款之約定扣除相關之保費費用。
不定期超額保費變更
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一、保險契約內容暨投資內容異動申請書
二、繳費憑證正本(須註記保單號碼及要保人姓名)
一、保險契約內容暨投資內容異動申請書
二、繳費憑證正本(須註記保單號碼及要保人姓名)
三、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我們提供部分險種辦理,在您申請前,請先詢問客戶服務專線0809-0809-68,確認您的保單條款是否包含申請不定期超額保險費服務及可申請時間。
二、應注意事項:
(一). 各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需為5的倍數(需為整數),且所有選擇投資標的配置比例之總和需為100%,最多不得超過10支。
(二). 不定期超額保險費需經本公司同意後始可辦理,其生效日為實際收受超額保險費且經本公司同意日;實際收受超額保險費日指本公司實際收到超額保險費並確認收款明細之日。
(三)超額保險費需依各保單條款之約定扣除相關之保費費用。
(四)每次連結的投資標的風險等級須符合要保人風險屬性類型,若本次連結非保守型之投資標的且距前次風險屬性評估(或前次未作評估)已超過一年者,需重新評估要保人的風險屬性類型。
保費異動
三五系列商品可點選連結快速登入保戶e點通,直接透過線上辦理
一、身分證正本
二、第二身分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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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繳費期間內,於下一應繳日前30天提出申請。
二、應注意事項:
(一)我們提供部分險種辦理,在您申請前,請先詢問客戶服務專線0809-0809-68,確認您的保單條款是否包含申請保費異動服務。
(二)依各商品約定,增加/減少後之保費,需符合各險種最低保費及保額/年繳保費倍數限制。
每月費用扣除順序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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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身分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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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文件請郵寄至「40757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58號14樓 保誠人壽保單文件作業單位 收」
相關說明
一、申請時間:保單有效期間內,可隨時辦理。
二、應注意事項:
(一 )保單需曾申請「保誠人壽投資型保險指定每月費用扣除順序批註條款」或「保誠人壽投資型保險指定每月費用扣除順序批註條款(業)」或保單條款已約定可變更每月費用扣除順序之商品。
(二)投資型保險指定每月扣費用扣除順序批註條款適用商品須依批註條款約定。
(三)每月費用指定扣除之投資標的不限「目標保費保單帳戶」或「超額保費保單帳戶」之投資標的,惟每次指定之投資標的數不得超過10支,且每次變更均需重新指定。
常見問題
您可以使用「保服一電通客服專線契變服務」,立即於電話線上完成變更;或透過以下管道申請變更:網路申請、郵寄申請書、臨櫃辦理。
要保人住所地址/通訊地址請勿留存業務人員或服務人員之地址。
戶籍地址不可為郵政信箱。
聯絡電話除了手機號碼外,請您至少留一組室內電話。
須檢附新/舊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之「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另外:
新要保人為個人需檢附「個人保戶資訊補充文件」,新要保人為法人則需檢附「公司保戶資訊補充文件」及「法人客戶身分辨識聲明書」。
投資型保單之新要保人不得為美國人,且需進行投資風險屬性評估。
外幣非投資型保單之新要保人需檢附「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匯率風險說明書」。
外幣投資型保單之新要保人需檢附「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人身保險匯率風險說明書」。
若原要保人死亡,則不需要原要保人之印鑑,但需檢附:
原要保人死亡證明或除戶證明。
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需包含所有法定繼承人(「全戶戶籍謄本手抄本」或「含非現住戶全戶戶籍謄本」)。
授權同意書:原要保人死亡,經全體法定繼承人同意得推派1人承繼為新要保人,惟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需具有保險利益。
若要保人未親自臨櫃申請者,另需檢附新舊要保人及受託人之身分證影本(受託人應持身分證正本,驗畢留存影本資料備查後當場歸還)。
郵寄辦理者,需檢附新舊要保人身分證影本;若要保人為法人團體機構者,除需附新舊負責人之身分證影本、新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外,另需檢附被保險人勞工保險卡影本或就業保險卡正反面影本或扣繳憑單影本(公司更名者則可免附)。
被保險人若同時擁有兩件以上保險,如果這些保險起保日皆一致且要保人相同,可以填一份契變申請書,反之若非同一起保日、同一要保人則需分開填寫
依正常作業流程約5個工作天之內即可結案
須檢附「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其紅利變更自下一個保單週年日生效。
須檢附「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如果是短繳別變成長繳別,投資型商品自下一應繳日生效;傳統型商品自受理日起生效。
印章遺失可提出申請變更,需於「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勾選印鑑遺失聲明作廢,並附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辦理。
如投保時是用簽名方式,如欲變更簽名方式,亦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辦理。
- 須檢附「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並於申請書簽章欄位簽署新/舊簽章樣式並註明新/舊,如無法提供舊簽章樣式則需說明原因。
- 為保障保戶權益,原則上不接受變更為蓋章方式,一律以簽名方式為準,亦可簽名加蓋章。
- 若要保人未親自臨櫃申請者,另需檢附要保人及受託人之身分證影本(受託人應持身分證正本,驗畢留存影本資料備查後當場歸還)。
- 郵寄辦理者,需檢附要保人身分證影本;若要保人為法人團體機構者,請附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負責人(指要保書內小章代表人)身分證影本。
被保險人為保險之標的,是不可以更換的。
須檢附「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投資型商品保額異動之生效日為保險成本扣除日之相當日
我國現行保險法並無特殊限制規定。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均得為受益人或要保人得指定第三人為受益人,原則上不受任何限制;但目前指定之受益人如無特別血緣,申請時須書面說明。另部份商品條款已約定受益人或醫療保險及一般殘廢保險金的受益人已約定為被保險人本人時,恕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變更後之身故/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若「非」被保險人之配偶、直系親屬,或指定法定繼承人但其順位及應得比例「不」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者(民法第1138條),須於「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說明原因。
若條款有約定時,依條款約定辦理,不接受指定或變更。
須檢附「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如受益人有2人以上時,請註明保險金給付方式(依順位或百分比或均分)。
變更生存/滿期/祝壽保險金受益人者,另需檢附新受益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變更受益人為法人時須檢附「法人客戶身分辨識聲明書」。
申請基本資料變更:包含變更要保人、受益人、要被保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年齡、身份證字號、印鑑、住址、繳別、申請補發/換發保險單,隨時可以提出申請。
申請保單內容變更:包含被保險人職業及中途附加或取消附約,隨時可以提出申請。
辦理繳清/展期保險,隨時可以提出申請。
辦理險種轉換須應繳日前一個月提出申請。
辦理復效須於停效達二年內提出申請,必要時並須按本公司作業規定辦理體檢(保戶自費)。
註:
辦理繳清/展期保險需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才可受理。
辦理年期縮延視同險種轉換規則辦理。
辦理險種轉換須保險費繳足一年且該契約經過滿十二個月者,至繳費期滿前一年之應繳日得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