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lth insurance and medical service concept, hospital care system, patient protection, healthcare support, financial coverage and professional medical service management.

根據衛福部資料,癌症已長期位居國人主要死因之一,且發生率呈現上升趨勢。在醫療支出方面,除健保給付外,部分治療方式仍可能涉及自費項目,使整體療養期間的經濟負擔增加。因此,在規劃醫療保障時,除了基本醫療險外,也有部分族群會評估是否透過癌症險作為補充保障。

癌症險是什麼?

癌症險(防癌險)是指當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時,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商品。

多數癌症險採「定額給付」方式,只要符合理賠條件,即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與實際醫療支出是否完全一致無直接關聯。

癌症險的特色

  • 理賠條件明確:以癌症診斷為主要依據(依保單條款約定)
  • 給付方式相對單純:多為定額給付設計
  • 資金運用彈性:可用於醫療費用或日常生活支出

癌症險保障內容有哪些?

癌症險的保障設計會依商品有所不同,但常見內容包含:

  • 癌症(初期或輕度)保險金
  • 癌症(重度)保險金
  • 特定癌症保險金
  • 癌症相關補助給付(如定期補助)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符合條件之保費豁免機制

 

*實際保障內容、給付條件與除外責任,仍應以個別保單條款約定為準。

癌症險與醫療險、重大傷病險有什麼不同?

在規劃醫療保障時,常見的相關保險包含癌症險、醫療險與重大傷病險。三者在保障設計與理賠條件上有所差異,整理如下:

保險類型

理賠方式

保障重點

癌症險

多為定額給付

以癌症診斷為給付條件(實際依保單條款約定)

醫療險

實支實付或日額給付

補貼實際醫療支出

重大傷病險

一次性給付

須符合重大傷病認定(依相關規定及條款)

不同保險在保障範圍與適用情境上各有差異,實務上常依個人需求進行整體規劃,以形成較完整的醫療保障配置。

為什麼要考慮癌症險?

在癌症治療過程中,除了基本醫療費用外,仍可能產生:

  • 部分自費醫療支出
  • 療養期間的生活費用
  • 因工作中斷造成的收入減少

癌症險提供的保險金,可作為上述支出的補充來源,協助分散個人或家庭的財務壓力。

癌症險的優點與缺點

優點

  • 理賠條件相對明確

多數癌症險以「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作為給付條件之一(實際仍須依保單條款約定),啟動條件相對清楚。

  • 給付方式較為單純

常見為定額給付設計,符合理賠條件後依約給付保險金。

  • 保險金運用彈性較高

保險金可依個人需求使用,例如補貼醫療費用、療養期間生活支出或收入減少等情況。

 

缺點

  • 保障範圍集中於癌症

僅針對癌症相關風險提供保障,其他疾病則不在保障範圍內。

  • 不同癌症類型或期別,給付條件可能不同

例如初期、輕度與重度癌症,在給付金額或比例上可能有所差異,需注意保單條款約定。

  • 各商品設計差異較大

包含等待期、保障內容、給付方式等皆可能不同,投保前應留意商品說明。

 

整體而言,癌症險可作為分散癌症相關風險的一種工具,但通常建議搭配醫療險或重大傷病險,作為整體醫療保障規劃的一部分,以提升保障完整性。

挑選癌症險時,可以注意哪些重點?

在評估癌症險時,建議綜合考量以下因素:

  • 保額是否足以支應可能的醫療與生活費用

    是否涵蓋不同癌症分期的給付設計

    是否有持續性補助機制(如定期給付)

    與現有醫療險、重大傷病險之保障搭配

 

商品範例說明

以「保誠人壽誠心防癌 2.0 健康保險」為例,提供包含癌症保險金、罹癌補助保險金及符合條件之保費豁免等設計。

 

「保誠人壽誠心防癌 2.0 健康保險」介紹

  • 繳費年期:10 年、15 年、20 年。
  • 保障年期: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 75 歲當年之保單週年日。
  • 投保年齡:

(1) 10年:15 足歲 ~ 60 歲。

(2) 15年:15 足歲 ~ 55 歲。

(3) 20年:15 足歲 ~ 50 歲。

  • 給付項目:

(1) 癌症(初期或輕度)保險金。

(2) 癌症(重度)保險金。

(3) 特定癌症保險金。

(4) 罹癌補助保險金。

(5)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6) 癌症身故保險金提前給付。

(7) 滿期保險金。

(8) 豁免保險費。

 

立即投保:https://www.pcalife.com.tw/zh/products/health-life-accident/health-insurance/ccrtb1/

備註:完整保險商品內容,仍應以實際保單條款所列為準。

癌症險相關問題 FAQ

Q1:我已經有重大傷病險/醫療險,還需要買癌症險嗎?

A:重大傷病險大多要有重大傷病卡並檢附診斷書與病歷,方可申請理賠,原位癌通常不在理賠範圍內;醫療險依實際支出或住院天數給付,屬於實支實付或日額型。

癌症險大多為「確診就給付」(實際依保單條款之約定給付相應的保險金),可以提供額外補貼,保障與前兩者並不衝突。

 

Q2:癌症險保額應該買多少?

A:近年統計顯示,約60%~70% 的台灣癌友,自費藥物負擔超過新台幣30 萬元以上、另約有20 % 癌友花費超過百萬元。若家族史中有肺癌、乳癌、大腸癌等高花費癌症,可考慮癌症保額超過 120 萬元以上,以強化財務保障。

 

Q3:可以買多張癌症險重複理賠嗎?

A:癌症險屬於「定額給付」。若符合理賠條件,投保多家保險公司,理賠金額可累加領取;但需留意,單一家保險公司對同類型癌症險商品常設有最高累積保額限制(如新台幣300 萬元或 600 萬元),實際規定請依各保險公司投保規則為準。

 

Q4:癌症險有沒有必要?

A:雖然健保給付率高,但標靶藥物一年動輒 60~360 萬元,免疫療法也可能一年花到百萬,許多新的療法也可能需要自費。癌症險的「確診就理賠」設計,能補健保外的花費、彌補請假損失,對於家庭財務等於多一層防火牆。

 

Q5:有終身癌症險嗎?

A:「終身型癌症險」通常是先繳完 20 或 30 年保費後,保障終身有效;若想保費便宜,可選「一年期保證續保型」,雖須年年續保,但業者通常保證可續到 75 歲左右。

 

*以上為癌症險的知識教育,非特定商品的介紹。